能“荒誕”到這種程度,還是低估了他們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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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口口聲聲的法治時代,總有一些事,荒唐得讓人懷疑自己是不是活在小說裏。
當然不是,因爲現實有時候比小說還離譜,編劇寫不出的劇情,現實竟一稿過。
剛剛看到幾條點贊量相當高的視頻,都是在說西安一留學生撞死人,近50天了沒有後續處理的事情,家屬在網上四處求助,竟無一家媒體發聲。
如此荒誕之事,起初我都不太敢信。但在網上搜索之後,大量大v和視頻流傳,若是假的,恐怕那麼多人早就被處理了。
真實發生的事情,可以不回應不處理。你以爲消息若假,也是如此嗎?天真。
根據視頻、家屬以及一衆大v包括AI的描述,遇難的王女士是一名農民工的妻子,她當時騎着電瓶車,且在非機動車道上。而外籍留學生則至少有5大明顯過錯。
自己無駕照,車輛無牌照,更沒有投保。並且,他還是駛入非機動車道加闖紅燈肇事。
按理說,這是妥妥全責,以及“刑事犯罪”。可諷刺的是,事情發生在5月7日,至今已近50天,居然沒有一家媒體報道。好奇,這位外籍留學生,是家裏有塊免罪金牌嗎?
甚至別說拘留以及處理了,這麼多天過去了,他甚至連醫療費和賠償都沒有支付一分。
欺人太甚!這樣的外國留學生背後,究竟有個多強大的祖國作爲底氣,以至於可以如此肆無忌憚,明目張膽。
“刑不上大夫”,那是春秋時代的邏輯;“外賓無責”,難道要成爲今天的現實?
有些網友傻乎乎的,雖然也感到不滿,但說出來的話,令人驚訝:撞死了人,還不遣返,留着幹嗎?
這是什麼邏輯?跑到別的國家去,把別的國家的普通公民撞死了,難道回國就沒事了?這麼說的人,你是怕對方情緒不穩定,調個頭把你也撞了,所以要趕緊送走?
更何況他還是無證駕駛無牌照車輛,妥妥的刑事責任。
根據我國法律,僅僅只要無證駕駛撞死了人,若車主對交通事故負主責或全責的話,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了。
可笑的是,如果你通過各大網站上的AI去搜索此事,別說“刑事責任”了,其中一些細節簡直是赤裸裸的羞辱。
比如事情發生後,該留學生從頭到尾連面都不用露,僅通過律師甩出來一句話:“最多賠16萬,還要分期。”
甚至威脅家屬,“不籤諒解書就拒賠”,同時還質疑責任認定,說王女士的電瓶車速度超過了15邁,她也同樣需要對事故擔責。
這是什麼操作,“文明世界”的新指南嗎?撞人無需拘,賠償還分期;此風若不止,誰人信公理。
簡直豈有此理。
觀此種種,已不是“荒誕”兩個字就能夠概括的了。這種事即便擱在古代,面對悠悠衆口,恐怕也需要立即給出回應和處理。
也不知道有些人,平時動不動就雖遠必誅,給人一種誰敢惹我誰完蛋的牛逼模樣。可一看見這種“欺到頭上來了”的事情,立馬就偃旗息鼓了。對美國、日本、歐洲那些發達國家,完全不放在眼裏。結果呢,一個土庫曼斯坦的留學生,居然慫了。
只能說太神奇!什麼叫慫,這便是。平時鍵盤如虎,遇事軟如麪糊。只敢欺文明讓你半步,絕不敢對野蠻說半個“不”。
文天祥說,“天地有正氣,雜然賦流形”,他還是出生的太早了些。正義永不缺席?我看它是在繞道而行。
最後說一句,沉默不是大氣,是冷血;遲遲不作爲,更不是“依法”,而是失責。
你不能一邊高喊“平等正義”,一邊容許外國人騎在公民頭上作威作福;也不能一邊宣傳“依法依規”,卻一邊讓法律對國人是拳頭,對外人是棉花。
不該是這個模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