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源:男人可以稱自己爲女權主義者麼?

最近上海譯文出版社的編輯朋友爲了宣傳三土的新書《空談》,翻出了四年前澎湃對三土的專訪,題爲《是男性,是父親,也是女權主義者》。我因此又讀了一遍這篇採訪,其中關於我們生活的細節依然歷歷在目,非常溫暖:比如我們決定讓二寶跟我姓的時候,第一個抗議的是大寶,因爲她認爲弟弟應該跟姐姐姓纔對,然後三土用非常有趣的方式說服了她接受二寶姓袁。讀完以後我本來想隨手轉發,但又停住了,想起網絡上以及姐妹們對於男性自稱女權主義者的質疑。作爲一個嚴重內耗的人,我開始了靈魂拷問:我應該轉發嗎?轉發意味着支持我的順直男伴侶自稱女權主義者——我應該支持他這樣自我標榜嗎?男人可以——或者應該——稱自己爲女權主義者麼?我內耗了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這些想法很可能粗糙不完善,我誠懇地期待聽到朋友們的意見,共同更好地理解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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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上海譯文出版社的編輯朋友爲了宣傳三土的新書《空談》,翻出了四年前澎湃對三土的專訪,題爲《是男性,是父親,也是女權主義者》。我因此又讀了一遍這篇採訪,其中關於我們生活的細節依然歷歷在目,非常溫暖:比如我們決定讓二寶跟我姓的時候,第一個抗議的是大寶,因爲她認爲弟弟應該跟姐姐姓纔對,然後三土用非常有趣的方式說服了她接受二寶姓袁。讀完以後我本來想隨手轉發,但又停住了,想起網絡上以及姐妹們對於男性自稱女權主義者的質疑。作爲一個嚴重內耗的人,我開始了靈魂拷問:我應該轉發嗎?轉發意味着支持我的順直男伴侶自稱女權主義者——我應該支持他這樣自我標榜嗎?男人可以——或者應該——稱自己爲女權主義者麼?我內耗了半天,想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想法。這些想法很可能粗糙不完善,我誠懇地期待聽到朋友們的意見,共同更好地理解相關的問題。

在我看來,女權主義的訴求是推翻男權壓迫,以期達到女性以及其餘所有受到男權壓迫的羣體的徹底解放和完全平等。女權主義者就是相信並實踐女權主義的人。這篇文章要討論以下三個問題:一、男人可能滿足作爲女權主義者的標準嗎?二、如果一個男人滿足了這樣的標準,我們應該稱他爲女權主義者麼?三、滿足了這樣的標準的男人可以自稱爲女權主義者嗎?

一、男人都是“女權表演藝術家”嗎?

隨着女權主義的興起,在城市尤其是受過很好的教育的羣體中,越來越多的男人標榜自己是女權主義者,因爲這讓他們看上去很進步,提高他們在兩性交往中的吸引力。我們當然要警惕“女權表演藝術家”,留心他們露出馬腳的時候:不少男人滿口尊重女性,但一有機會就對身邊的女性進行或輕或重的性騷擾;還有很多男人讀了波伏娃、上野千鶴子,嘴裏承認女性的無償勞動是一個社會的基石,回到家裏卻往沙發上一攤,飯來張口衣來伸手;也有些男人的確在婚前二人世界裏尊重女性伴侶、承擔一半家務,但等到孩子一出生、家務指數級增長後,就開始半夜裝睡,推諉工作繁忙不着家,讓伴侶喪偶式育兒。我們身邊總是有這樣的人,讓我們自然而然地懷疑:男人都是“女權表演藝術家”嗎?

我覺得男人是“女權表演藝術家”的比例很高,但有的男人真的不是。前段時間與一位十幾年未見面的朋友重逢,我們認識的時候我剛跟三土在一起不久。那位朋友跟我開玩笑說:“你記得嗎?那個時候你好崇拜三土。”我當然記得。那時的我雖然抽象地相信男女平等,但並沒有經歷過很好的女權意識啓蒙(參見我之前的文章《警惕幸運締造的肥皂泡》),而且深受言情小說、電視劇的毒害。三土在學術上走在我前面,但他從來沒有利用過我對他的“盲目崇拜”。我跟他剛剛在一起,他就一直提醒我相信自己的價值,相信自己的才華。在他給我的一封信裏,他說:“張愛玲說女人遇見心愛的男人,便直低到塵土裏,在塵土裏開出花來。可是不平等的愛情哪裏能長久呢,她自己不就是個例子麼?”不知道爲什麼這句話我一直記得。這些年來,在學業上,他在成長,我也在成長。我慢慢從仰望他到跟他平等交流切磋。三土不僅沒有失落感,而且由衷地欣賞我的成長、我的才華、和我的成績。他總是第一時間閱讀我的論文,津津有味地聽我的播客、演講,散步、喫飯的時候繼續跟我切磋。我是一個很怕參加公共活動的人,但他一直慫恿並四處推薦我上播客節目、做公共講座。做過幾次活動之後,我才慢慢放得開一點。——這些聽起來或許像“開明”男人引領無知少女成長覺醒的陳詞濫調,女性的主體性在哪裏?我覺得,女性的主體性不是體現在否認存在各種各樣的力量影響和塑造着她們的認知。從小到大,我的生命中有很多愛護我,支持我,爲我錦上添花或雪中送炭,甚至在種種至暗時刻把我從深淵裏拎起來的人。這些人中有女人也有男人。三土不是唯一支持我的人,但他是其中至關重要的一位。如果只允許我講一個女兒國——女性之間相互扶持——的故事,那不是我完整的故事。我吸收着來自女性和男性的支持和鼓勵,接受他們說的有道理的,反駁或拒絕他們說的沒道理的。這就是我的主體性。

三土不僅打心眼裏支持我的成長,而且在具體生活的選擇上,他也確實爲我們共同的生活放棄很多對他的事業而言可能更好的選擇。當我拿到耶魯博士項目的錄取通知書時,我們從紐約搬到了紐黑文,三土開始了每週至少有兩天乘坐Metro North火車通勤、從紐黑文趕到哥大教課和參與系裏事務的生活。搬到紐黑文對他而言,不僅意味着通勤的時間和精力成本,也意味着離開本系的整個支持系統。因爲不能經常見導師、參加系裏的學術活動,搬家之後他從系裏得到的學術支持非常稀薄。反過來在耶魯,他一直被當成“源的家屬”,雖然也偶爾參加我們系的活動,但老師同學對他的瞭解和支持都很不夠。所以,那些年一直住在紐黑文,意味着一直住在我的主場、他的客場。加上他喜歡大城市,不喜歡荒郊小鎮,離開紐約本身對他的精神也有很大的負面影響。當然,選擇住在紐黑文也不是隻爲了我。我們倆當時作爲研究生,收入微薄,還帶着一個孩子,住在紐約根本不現實。誠如Anne-Marie Slaughter在她那篇被討論很多的《大西洋月刊》文章《爲什麼女人仍然不能擁有一切》(Why Women Still Can’t Have It All)裏所說,在貧富差距拉大、資本橫行、競爭激烈的當代社會,很多時候不是女性不能擁有一切,而是缺乏穩定經濟基礎而不得不在就業等壓力下掙扎的中低層年輕人——男女都一樣——不能擁有一切(我最近在《巖中花述》播客的一期節目《識別認知中的不正義,創造不設限的人生》裏,和魯豫老師聊了聊所謂“擁有一切”的迷思:人從來不可能擁有一切,因爲做任何選擇都意味着放棄其它可能的選擇;但Slaughter的文章還是有意義的,其真正想要表達的是,在父權社會中,女性和邊緣羣體更難過上自己嚮往的生活)。伴侶人生選擇上的妥協是爲了共同的生活,綜合考慮起來,有時女方應該妥協,有時男方應該妥協。但無論怎樣,當一方選擇妥協後,其往往不得不承擔更高昂的個人成本。在我們家,不管是當時我們一起搬到紐黑文,還是他在博士畢業後爲了繼續留在紐黑文,又唸了一個自己並不喜愛的職業法律博士學位,實質上是他的事業和精神在承擔這些選擇的負面成本;而我則一直在主場,在讓我愉悅的居住環境中(他愛紐約的人潮、博物館與多樣的文化生活,我愛紐黑文的秋葉、小山和小河),在我喜歡的學術領域自在地成長。

在我們家,三土帶孩子比我更有辦法、更有耐心,而且確實也付出更多的時間精力。寶寶小的時候,他半夜起來喂夜奶、換尿布是自然而然的事。我也做,但我經常非常煩躁;也許他也是,但他基本沒有表現出來,對寶寶幾乎總是和顏悅色。林寶小時候,我在讀博初期,經常要趕每週的閱讀和作業死線,三土在博士論文階段,時間稍微靈活一些,所以基本是他在帶孩子,以至於有段時間,林寶每次在兒童活動空間(圖書館、遊樂場)的裝飾圖上看到一大一小兩隻動物,比如一隻大熊和一隻小熊、或一條大魚和一條小魚,她就會說:“這是爸爸熊和寶寶熊”、“這是爸爸魚和寶寶魚”。問她:“媽媽熊呢?”或“媽媽魚呢?”她就會說:“在圖書館。”想象一個動物媽媽們都在圖書館、動物爸爸們都在遊樂場陪寶寶的世界,挺美好的。

在家務上,我們從前大致的分工是,我承擔採買和做飯,三土帶孩子、洗碗、洗衣服、處理日常雜務。上次在美國生活的十年間,我們搬過幾次家,但我從沒有交過水電費,沒有聯繫過通訊公司,沒有報過稅。以至於這次我暫別三土和兩個孩子、隻身回到美國後,每當必須自己處理這些雜務的時刻,就特別想念他。與女權表演藝術家不同,女權主義者應該是那些在生活中努力踐行性別平等、承擔相應重負的人。三土絕不是我認識的人中唯一真正踐行、或至少根據自己目前的認知盡力踐行性別平等的男人。根據這些經驗,我的判斷是,即便有很多男人是“女權表演藝術家”,也並非所有男人都是“女權表演藝術家”。

小結:男性作爲女權主義者的第一個必要條件是言行一致,通過具體的行動,選擇承擔起性別平等所蘊含的男性應該付出的、實實在在的努力和代價。

二、男人要直低到塵土裏,纔算得上女權主義者?

朋友們在一起的時候經常會吐槽自己的伴侶。我也經常跟朋友吐槽三土。有一次跟幾個朋友吐槽三土,大概說了些家庭煩惱,比如倘若三土從法學院畢業後願意留在美國當律師,我們如今就不會分隔在大洋兩岸,但他特別倔,說除非到了全家餓肚子的地步,否則他絕不在美國當律師。一位好心的朋友不知道爲什麼得出結論,說我在家裏受盡壓迫。我和這位朋友後來有進一步交流,消除了誤解,但我也在思索,是什麼讓這位朋友覺得,因爲三土不願犧牲自己的事業,他便壓迫了我?我也不願意爲了三土犧牲我的事業,爲什麼不是我壓迫了他?

吐槽往往有兩種原因。一種是別人沒有做我想讓他們做的事,所以我的希望與現實不符。我想要我的伴侶甘願爲家庭犧牲事業,我想要我的伴侶承擔所有我不喜歡做的事情。從這個角度,我真誠地“吐槽”三土。但我所希望的,並不一定是我所應得的。另一種吐槽,是因爲遭遇了不公、因爲別人對我做了錯的事情。我不是從這個角度吐槽三土的。他是一個獨立的、有自己的熱愛和追求的人。就像他沒有權利要求我爲他犧牲事業一樣,我也沒有權利要求他爲我犧牲事業。我雖然“吐槽”他,但並沒有覺得他不願意犧牲事業、不願意獨自承擔那些僅僅消耗精力、讓人頭疼而又不帶來任何智識快感的家庭事務,就是他對不起我和孩子。

但也許問題沒有這麼簡單。我有不止一個“幸運”的女朋友,她們的伴侶不僅在外面工作養家,同時回家以後一切妻子孩子至上,事業和家庭生活的安排都以妻子和孩子的需要爲準。有人或許會這樣論證:在男性享受着鉅額性別紅利、女性在職場和家庭受盡不公的今天,作爲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的要求,只有在男女相處中對女性給予優惠性的差別待遇(affirmative action)——不是與女性平等相待,而是把自己放得比女性更低——的男人才可能是女權主義者。不管那位朋友當時是不是這樣想的,這個論證或許會被用來支持其想法,值得展開討論。

我們可以把給予女性優惠差別待遇寬泛地理解成這樣一種實踐:在男性和女性的意志或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給女性的意志或利益更多一點權重。無論男性和女性都可以實踐對女性的優惠差別待遇。比如在有些行業或有些公司招聘的時候,不管政策制定者或招聘委員會成員是男性還是女性,他們都可能支持在一定程度上給予女性優惠差別待遇。這種實踐應該在親密關係中被採納嗎?

我覺得作爲轉型正義的要求,也許在某些時候,某種程度的女性優惠差別待遇在親密關係中也是應該的,但關鍵在於何種時候、出於什麼理由。哲學家伊麗莎白·安德森(Elisabeth Anderson)在《融合的必要性》(The Imperative of Integration)一書中,討論教育和招聘中爲什麼要對長期遭受種族壓迫的羣體成員給予優惠差別待遇時,提到了四個理由,其中三個或可挪用到對親密關係的探討上(第四個理由是通過給少數族裔優惠差別待遇,提高教育和就業中的多元性;這在親密關係中不適用)。第一個理由是壓迫補償(compensation)。一般來說,只有施害者對受害者有補償義務。如果親密關係中男性伴侶並不是施害者,這個理由也許沒有適用性。但安德森討論了把補償義務拓寬的可能性。在整個社會中,男性即便不是施害者,也享受着很多性別紅利,而女性卻承受着很多代價。享受了性別紅利的男性伴侶,在親密關係中承擔對女性伴侶一定程度的優惠差別待遇的義務,似乎也說得通。當然,落實到具體的異性伴侶身上,因爲各種身份交叉,每對伴侶中男性伴侶需要承擔的補償義務,以及女性伴侶應該被給予的優惠待遇,恐怕都是不一樣的;不過作爲一個原則,享受紅利越多的男性,對承受壓迫越多的女性,理應具有越大的補償義務。

第二個理由是抵消歧視(discrimination-blocking)。我們都長期浸淫在男權意識形態下,不論男女,我們的思想中或多或少都有厭女、貶低女性的偏向,讓我們下意識給女性的意願和利益更低的權重。作爲一種系統糾偏的方式,我們在親密關係中,或許應該採用普遍的對女性的優惠待遇,把她們的意願和利益的砝碼有意識地提高一點,其實只是抵消掉我們下意識中對她們的意願和利益可能的輕視。這個理由往往只在男女意願和利益的權衡大致旗鼓相當的情況(tie-breaking scenarios)中才適用。當男女雙方的意願或利益都是合理訴求,卻又相互衝突難以兩全時,如果這些意願和利益有明顯的權重差別,那麼“抵消歧視”這個原因就排不上用場,因爲那些情況下(比如家裏僅存的一筆錢是該用來給男人買菸還是應該用來給女人治病,或者換過來,這筆錢是該用來給男人治病還是用來給女人買包)我們明確知道誰的意願或利益應該得到尊重。

第三個理由是促進社會整合(integration)。這是在安德森眼中,支持在教育和招聘中給予少數族裔優惠差別待遇的最重要理由。在一個種族壓迫深重的社會,往往受壓迫的族裔被困在底層,居住在貧民區,從事不太需要很高教育的勞動,缺乏經濟和政治資源來改善整個族羣的處境。在教育和招聘中給予他們優惠性的差別待遇,就是將他們中最優秀的人慢慢納入(integrate)到主流社會,通過這些人一代代的增加和反哺,慢慢實現其社羣與其他社羣的平等。這點看似跟親密關係無關,其實不然。在親密關係中,很多時候我們的利益是消費性的(consumptive),比如選傢俱、電影、餐食、旅遊地點,是選家裏女人喜歡的,還是選男人喜歡的。對這些問題,社會整合這個理由是不相關的。我個人認爲,在消費性領域中給予女性伴侶的優惠待遇,其實不是那麼重要。這些很多時候是小恩小惠。但在親密關係中,有些重大決定是生長性的(generative),比如關於雙方要不要支持女性繼續求學,要不要支持女性在職場站穩腳跟,當男性伴侶和女性伴侶的事業產生衝突時應該傾向支持誰。在這些領域,男人往往很難平等考慮女性的意願和利益,更別提對女性的優惠待遇。然而沿着安德森的邏輯,恰恰是在這些選擇中,伴侶之間尤其應該在一定程度上偏向支持女性的意願和利益。如果很多伴侶都這樣做的話,這對整個社會中的女性突破貧困和壓迫,獲得更好的機會、平臺和話語權,走向性別平衡的社會整合,具有“滴水成河,匯流成海”的意義。

三土確實是有踐行這三個理由的,尤其是第三個理由。如前說的,我們在事業上的選擇,往往是更加有利於我的。他從來沒有把他爲家庭做出的事業犧牲,作爲給我施加壓力的籌碼。他從來沒有說過:“上次我退讓了,這次該你了”。他所做的,可以理解爲一位男性伴侶在轉型正義階段給予女性伴侶的一種優惠差別待遇,讓我能順利成長爲哲學領域少數的女性學者,從而在他微小的個人能力範圍內,促成多一丁點的女性在哲學圈中的整合。

我前面給出的三個理由都說明,在某些時候,親密關係中的男性伴侶或許有義務給予女性伴侶一定的優惠差別待遇。但這是不是意味着,男性要做到沒有自我、要直低到塵土裏,才能開出男性女權主義的花來?我覺得不是的。女權主義的目標不是壓迫男人,PUA他們,像男權PUA女人一樣讓他們失去自我。我一直相信女權主義的目標是爭取每個人的尊嚴、自由和幸福。即便在一個男權依然盛行的時代,男性個體依然值得有尊嚴、自由和幸福。只有具體的壓迫者纔會因爲自己的過失而喪失這種資格。我們不應該因爲一個男人在親密關係中爲自己的夢想和追求保留一席之地,就認爲他們不配成爲女權主義者。我雖然希望三土能夠願意在美國做律師,既能賺錢又能保證家人團聚,但我希望的是他開心去當律師,而不是他犧牲自己的夢想、每天哭喪着臉去當律師。如果到了全家餓肚子的地步,或許他真的只能去當律師。但目前的情況下,他不願意做出這樣的犧牲是合情合理的。女權主義的花不是任何人低到塵土裏開出來的。

小結:男性作爲女權主義者的第二個必要條件是在方方面面,包括親密關係中,在恰當時候恰當程度地給予女性優惠性的差別待遇,並承擔相應成本。但女權主義不要求男性放棄自我。

三、男人們都被男權意識形態寵得滿身缺點,所以他們不可能成爲女權主義者?

男權意識形態確實會慣出各種很“男人”的缺點,比如“普通而自信(普信)”,喜歡用拳頭解決問題,缺乏細膩的情感,缺乏跟別人共情的能力,沒有接受過照料勞動的基本培訓,也不理解、尊重照料勞動的價值。很多學者也指出,其實他們的這些缺點也是他們作爲男權意識形態受害者的體現。比如貝爾·胡克斯(bell hooks)就說:“父權讓男性踐行的第一個暴力行爲不是針對女性的。相反,父權首先要求所有男人蔘與對自我的精神閹割,他們必須殺掉自己的情感。如果個體男性不能成功地在情感方面自殘,他必能預見被父權收編了的男人通過權力儀式來攻擊他的自尊。(The first act of violence that patriarchy demands of males is not violence toward women. Instead patriarchy demands of all males that they engage in acts of psychic self-mutilation, that they kill off the emotional parts of themselves. If an individual is not successful in emotionally crippling himself, he can count on patriarchal men to enact rituals of power that will assault his self-esteem.)”瞭解了男性在父權制下各種典型缺點的意識形態根源和社會促成機制之後,在各種場合碰到男人展現這些缺點,我還是會生氣或者覺得好笑,但我同時也對他們有一種同情。女性相對少有這些缺點很大程度上是因爲我們的道德運氣。

其實,女性同樣長期吸吮着男權意識形態的毒液,雖然我們少有那些很“男人”的缺點,但我們也常有一些男權特意在女性心理中栽培的缺點,比如自卑,容易戀愛腦,過分在意自己的外表等等。如果一個不完美的女人可以認知到自己不夠女權的地方,並儘可能地改變自己,我覺得她就有可能算一個女權主義者。同理,我認爲如果一個不完美的男人可以認知到自己身上不夠女權的那些缺點,並儘可能地改變自己,他也有可能算一個女權主義者。

小結:男性作爲女權主義者的第三個必要條件是,儘可能認識和改進自己身上不夠女權的缺點。這點對女性女權主義者也適用。不是隻有完美的女權主義者纔是女權主義者。

四、男性羣體依然系統地壓迫着女性羣體、享受着性別紅利,所以沒有哪個男人可以算得上女權主義者?

男性羣體所享受到的性別紅利,很多是他們無法控制和無法拒絕的。比如我從小就聽各種各樣的人說,女生的學習成績越到後來越差,導致我對自己的學業並不自信,但三土就沒有受過這樣的影響。再比如我多次遭遇或輕或重的性騷擾,對讀書時的我造成過長期而嚴重的困擾,但三土就沒有過這樣的挫折。他的這些性別紅利是如此悄無聲息,又如此深入骨髓地成爲他的財富、他的自我認知的一部分,他沒法拒絕,也吐不出來——就像我完全無法想象,如果我不是在男權社會中如履薄冰地長大,而是在性別平等的世界肆意生長,我會變成一個如何不同的自己。但男性在男權社會享受的另一些紅利,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吐出來、可以自己推掉的,比如幾乎沒有什麼社會成本的出軌,各種兄弟會約着聊天喝酒交換好處,等等。在我自己的觀察中,對可以吐出來的性別紅利,三土基本都是不沾的,而且他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會非常努力地截斷男性性別紅利的複製和傳遞。他很着意培養有潛力的女生。在非常排斥女性的場合,他會提議和推廣更性別包容的一些社交小條款,比如在男教授們稱兄道弟、女老師不知該如此自處的場合,他會反覆提醒大家都彼此叫“老師”不稱“兄弟”。但凡有職業上的機會,比如選擇誰去參加展現專業特長的播客節目,推薦誰去參加學術討論,他都會盡可能推選女性朋友,讓她們有發揮的空間。三土也遠遠不是唯一這樣做的人;在美國學術圈,雖然不是每個人都這樣做,但基本共識是大家都應該這樣做。我覺得因爲男性不可避免地享受了一定的性別紅利,就剝奪他們成爲女權主義者的可能性,這種理由是站不住腳的。如果一個男人誠懇追求女性的徹底解放和性別平等,儘可能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性別紅利,同時儘可能中斷男性性別紅利的進一步分發,我覺得他可以是一個女權主義者。

小結:男性作爲女權主義者的第四個必要條件是承認自己享受了性別紅利,儘可能拒絕一切可以拒絕的性別紅利,並拒絕參與男性性別紅利的進一步派發。

五、男人默默做女權主義者就好了,我們不要稱呼他們爲女權主義者?

我前面列舉的四點,每一點單獨看來都是男人成爲女權主義者的必要條件(即他們必須做到纔可能是女權主義者),而非充分條件(即如果他們做到了,就是女權主義者)。但我個人認爲,如果一個男人充分做到了以上全部四點,他就滿足了成爲女權主義者的充分條件。我的思考只是拋磚引玉,也許還有其他必要條件我沒有發現,歡迎朋友們一起思考和補充。如前面所說的,女權主義者就是相信並以實際行動去追求女性以及其餘所有受到男權壓迫的羣體的徹底解放和完全平等的人。這個關於女權主義者的理解本身是沒有性別區分的。即便男人還需滿足別的必要條件才能成爲女權主義者,我認爲不存在什麼原則性的理由可以否認他們能夠成爲女權主義者。

在接下來的討論中,我將預設有的男人達到了成爲女權主義者的充分條件。進一步的問題是,即便他們“成爲”了女權主義者,他們應該被“稱爲”女權主義者麼?他們默默做女權主義者不好麼,爲什麼非要給他們貼上“男性女權主義者”這個標籤?——提出這類疑問者,常常基於以下值得展開討論的顧慮:在目前這個男性掌握更多資源、機會和話語權的時代,把“女權主義者”這一“榮譽”給予男人,會增加他們的性別紅利,讓他們更容易在女權主義事業中搶走風頭;很多女性爲女權主義事業做了很多工作,但她們受到的認可可能反而不如那些頂着“男性女權主義者”光環的人,無論他們是否也在誠懇地推動女權事業;在男人更容易享有光環和聚光燈的現狀下,即便真誠的男性女權主義者也只應該默默地做女權主義者;他們不應該被授予“女權主義者”的稱號,最多隻能稱爲“女權主義的盟友”,如此才能從原則上確保男性在女權主義事業中居於相對輔助和邊緣的地位。

我承認“男性女權主義者更容易得到認可”這種現象現實存在,也完全理解相應的顧慮。要不要稱符合了女權主義者條件的男人爲女權主義者,可以從兩個角度回答。一是滿足了條件的男人內在地(intrinsically)配不配被稱爲女權主義者。如果前提爲真——他們真的滿足了作爲女權主義者的條件——這個問題的答案就很簡單:他們當然配。作爲一個默認原則,每個人做出的實在努力、承擔的具體代價,都應該得到與之匹配的認可。這是真正尊重個體的社會應該承認的一個基本原則。所以,即便我們在考慮到其餘所有因素後得出結論,說在當前情況下我們最好不要稱滿足條件的男人爲女權主義者,我們也起碼要對此有所愧疚,因爲我們出於其餘某些重要的價值考量(比如保障女性在女權主義事業中的核心地位),而犧牲掉了基於個人品質和行動所應當給予某些個體的最恰當的認可與尊重。

轉移到第二個角度:要不要把符合了女權主義者條件的男人稱爲女權主義者,我們需要考慮的不僅僅是這些男人配不配(intrinsic desert),而是綜合考慮各種外在條件和可能後果,來判斷“將其稱爲女權主義者”是不是總體而言更好的選擇。我們剛纔考慮了一個反對這樣做的理由(男性在女權主義事業中的性別紅利),我覺得它的確是一個很重要的理由,但同時也有一些其他理由是支持這樣做的,所以我們仍然需要權衡比較兩方面理由的份量。

如果只有女性可以被稱爲“女權主義者”,而男性最多隻能稱爲“女權主義的盟友”(以此強調男性在女權主義事業中的輔助地位),這製造了一種以出身爲依據的等級。作爲一個根底上的自由主義女權主義者,我對這種等級有很強的懷疑。我們來對比一下男性和資本家。我們暫把“共產主義者”定義爲相信並儘可能用實際行動去消除對無產階級的壓迫、並支持無產階級的徹底解放的人。無論一個資本家多麼相信共產主義,做了多少支持無產階級運動的實際行爲,如果他沒有徹底放棄對生產資料的控制,或許我們確實應該只稱他爲“共產主義的盟友”而不是真正的“共產主義者”,因爲他們還沒有徹底踐行共產主義:共產主義終將消滅資本家,所以資本家必須徹底放棄自己作爲資本家的身份,才能是真正的共產主義者。但女權主義的訴求不是消滅男人,而且男人不可能像資本家放棄資本那樣,放棄自己作爲男人的身份。拒絕把“共產主義者”的標籤給予真誠的資本家,不是一種出身論;拒絕把“女權主義者”的標籤給予真誠並踏實踐行女權主義的男性,卻是一種出身論。假設一位男性在女權運動中確實做了很多一線工作,我們卻僅僅因爲他作爲男人的身份,只說他是“女權主義的盟友”而不稱他爲“女權主義者”,這種基於身份的等級區分是有道德成本的,我們不能不對此有所顧慮。

還有一個更加實用主義的(pragmatic)理由,也支持將滿足條件的男性稱爲女權主義者。不可否認,男性面臨在傳統男權意識形態和女權主義兩套性別秩序之間的選擇。按道理,他們當然都應該選擇女權主義。然而,我們必須承認這往往不是容易的選擇。掌握着權力、資源和話語權的兄弟會(在中國是基本盤,在美國以川普、馬斯克爲代表的男性也至少有一半)在不斷給他們蘿蔔加大棒的雙重激勵,讓他們繼續向兄弟會投誠。比如《紐約時報》旗下播客(The Daily)2024年10月23日報道(The Gender Election)說,美國30歲以下的青年男性遠比30歲以下的青年女性更願意投川普。根據該播客的分析,川普對青年男性的部分吸引力在於,他象徵着一種易於令年輕男性理解的、讓他們覺得可以“堂堂正正做男人”的傳統社會腳本:作爲“一家之主”養家賺錢,通過自身社會地位的提升來贏得其他男性的尊敬、以及妻子和孩子的仰視。女權主義者當然不希望青年男性都被這種傳統性別腳本所吸引,但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在進步主義空間(the progressive space)中,我們給了這些青年男性怎樣的替代腳本、怎樣讓這些腳本對他們有吸引力?想要堂堂正正做人,本身是人的一種基本需求。我們誠然可以說男人有“原罪”,因爲他們不可避免地享受着性別紅利;但即便如此,我認爲女權主義也還是應該承認他們可以獲得“救贖”並堂堂正正做人,而不是因爲揹負“原罪”而永遠低人一頭。我認爲,我們應該宣傳的替代腳本就是鼓勵他們吐出可以吐出的性別紅利,並積極投身於女權主義事業;讓他們理解這是堂堂正正做男人的唯一正道。當他們這樣做了,我們要麼毫無保留地認可他們,告訴他們沒有讓自己的屁股決定腦袋,突破了男權對他們的誘惑,成爲了女權主義者;要麼特意節制地告訴他們說:“謝謝你,做我們女權主義者的盟友”。這兩種說法的力度是不一樣的。前一種說法既給予滿足了女權主義者標準的男性內在配得的認可,也增加了女權主義話語對男性的吸引力:在女權主義框架下,他們可以堂堂正正、沒有任何折扣地做好人。後一種說法則暗示說,無論男性多麼努力,在女權主義視野中永遠差一點點。哪種說法更有利於抗衡傳統性別腳本、爭取更多男性加入女權主義事業,不言而喻。有朋友或許會反駁說:“女權主義者”和“女權主義的盟友”這一區別並不蘊含價值高下的判斷。但歷史告訴我們必須警惕任何“區分卻平等(separate but equal)”的話術。如果真的沒有蘊含任何價值高下,那堅持這一區分的理由究竟是什麼呢?堅持這一區分的目的是保證男性羣體在女權主義事業中的邊緣而非中心地位,並向有心成爲女權主義者的男人們強調他們“永久的”(即不可根據他們的個人努力來改變的)邊緣位置;而中心與邊緣的區別本身恰恰是蘊含着價值高下判斷的。

以上我考慮了一個反對將滿足條件的男性稱爲女權主義者的理由(性別紅利),和三個支持這樣做的理由(內在配得、反對以出身論等級、替代腳本吸引力)。當然,理由的數量多,並不意味着其份量就一定超過支持相反觀點的理由。所以我不覺得我板上釘釘地證明了我們應該稱滿足條件的男性爲女權主義者。但至少我說明了,這樣稱呼他們不是沒有道理的。

如果我們要這樣稱呼他們的話,我們仍然要儘可能避免給予男性女權主義者更多的性別紅利、或讓他們霸佔女權主義事業的聚光燈。在這方面,我們其實有很多可以做的。比如,作爲關注女權主義事業的每個人,我們不要把目光聚焦在男性女權主義者身上,而是正確看到每位女權主義者的貢獻。我希望每個人都去學習瞭解中文世界那些英勇、智慧、並承擔着巨大個人代價的女性女權主義者的事蹟。現實就是,男性女權主義者太少;在重大事務上,他們確實做的主要是輔助性的工作。但不是隻有女權運動的領袖人物纔是女權主義者。在更廣泛而日常的女權主義實踐中,男人可以是各種決定和行動的主體,而不僅僅是輔助其他女權主義者。有的男人在女權主義實踐上做得比很多女人多。如果那些在個人生活中踐行女權主義的女性可以被稱爲女權主義者,那麼那些在個人生活中做到了我之前所列出的四點的男人也應該被稱爲女權主義者。每個人貢獻都應該被恰當地看見。與此同時,作爲男性女權主義者,也要非常自覺地拒絕因爲性別而帶來的額外光環,儘可能利用自己的聲音讓其他人的工作和貢獻更多地被看到。通過以上分析,我覺得我們可以進一步闡釋男性成爲女權主義者的第四個必要條件:他們應該承認自己享受了性別紅利(包括在女權主義事業中的性別紅利),儘可能拒絕一切可能拒絕的性別紅利(包括自己作爲男性女權主義者而獲得的額外光環),並拒絕參與進一步派發給予男性的性別紅利。

六、男人只能被別人稱爲女權主義者,不能自稱女權主義者?

綜合以上反對和支持的理由,我個人傾向於認爲,我們應該不加保留地將那些滿足作爲女權主義者條件的男人稱爲女權主義者。即便如此,進一步的問題依然存在:滿足這些條件的人可以自稱爲女權主義者,還是隻能等待別人給他這樣的認可?有兩種常見的理由反對滿足條件的男人自稱女權主義者:一、男人自稱女權主義者是一種傲慢的表現,從而使他們不配成爲女權主義者;二、允許男人自稱女權主義者令許多招搖撞騙的“女權表演藝術家”有機可乘,混淆視聽,增加了女性被欺騙的可能性。

回應第一個理由:我認爲當滿足條件的男人自稱女權主義者時,這未必是傲慢的表現。首先,如果他真的滿足條件,他就是一個女權主義者。內在地,他配稱自己爲女權主義者,不管別人是否已經認識到這一點。第二,如果一個男人真的做到了我前面列出的四點要求,他一定做過系統的反思,充分理解並承認當前性別壓迫的嚴重和自身作爲女權主義者的不完美,而且持續努力承擔着作爲女權主義者的種種責任。他是一位女權主義者這一點,很可能是其自我認知的重要甚至核心部分。不允許一個人肯定其自我認知的重要部分是一種壓迫,跟不允許一個人用自己所習慣或喜歡的稱謂來稱呼自己,沒有本質區別。所以,當一名滿足了相應條件的男性女權主義者自稱女權主義者時,他不一定是出於傲慢,而可能僅僅是對自我認知中的一種重要元素的誠懇宣示。

回應第二個理由:誠然,這個擔憂有一定道理,即便原則上我們只支持真正的男性女權主義者自稱女權主義者,但這個口一鬆,假冒的男性女權主義者可能會層出不窮。不過,禁止男人自稱女權主義者,並不能解決這個問題:禁止了男人自稱“女權主義者”,“女權表演藝術家”們就會轉而稱自己爲“女權主義的盟友”。那麼我們難道要繼續禁止任何男人自稱“女權主義的盟友”嗎?另一方面,不允許任何男人——即便真正的女權主義者——自稱女權主義者,還有別的壞處。素食主義者、環保主義者等等都通過告訴別人自己是素食主義者、環保主義者,來推廣他們的理念;自願捐贈器官的人羣,也會相互鼓勵彼此去告訴全世界他們是器官捐贈者,從而讓更多人相信人類有能力做出這樣巨大的利他行爲,進而羣起效之。男性成爲女權主義者是不容易的。如果讓他們可以宣稱自己是女權主義者,讓他們可以擲地有聲地跟別的男性講述自己作爲女權主義者的經歷,乾乾脆脆地呼籲其他男性也成爲女權主義者,同時(就像三土在採訪裏那樣)邀請別人“拿放大鏡來審視他,從而幫助自己不斷地反省和改進”,這會是一種有效的女權主義教育和推廣。我們當然要警惕“女權表演藝術家”,但我覺得我們不必過度擔憂他們會長久地欺騙到衆人。畢竟大家都有眼有耳,我相信沒幾個人會僅僅因爲一個男人自封女權主義者,就相信他真的是女權主義者。一個男人是否會被廣泛承認爲男性女權主義者,最終取決於他長期的言行。

綜合以上考慮,我認爲真正的男性女權主義者可以並且應該自稱爲女權主義者,而且我們應該鼓勵他們這樣做。正如《聖經》中說:“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裏或是鬥底下,總是放在燈臺上,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男性女權主義者應該能夠跟其他男性說:“我是女權主義者,你也應該是!”

七、結語

回到我開篇提出的三個問題:男人可能“成爲”女權主義者嗎?成爲了女權主義者的男人,應該被我們“稱爲”女權主義者嗎?他們可以、或者應該“自稱爲”女權主義者嗎?

對第一個問題,我的回答是可以,如果他滿足以下四個條件:一、言行一致,通過具體的行動,選擇承擔起性別平等所蘊含的男性應該付出的、實實在在的努力和代價;二、在包括親密關係在內的方方面面,在恰當時候、恰當程度上,給予女性優惠性的差別待遇,並承擔相應成本;三、儘可能認識和改進自己身上不夠女權主義的缺點;四、承認自己享受了性別紅利(包括自己作爲男性女權主義者而在女權主義事業中獲得的額外光環),儘可能拒絕一切可能拒絕的性別紅利,並拒絕參與進一步派發給予男性的性別紅利。

對第二個問題,我傾向於認爲只要一個男人符合了以上標準,我們就應該稱他爲女權主義者,原因有三:一、滿足這些條件的男性,內在地配被稱爲女權主義者;二、拒絕稱他們爲女權主義者,是一種出身論,應該儘可能避免;三、明明白白地稱他們爲女權主義者,能夠在傳統性別腳本之外,爲普通男性提供一個更有吸引力的替代腳本,長遠而言更能帶動男性對女權主義的支持。雖然稱男性爲女權主義者確實有可能帶給他們額外的性別紅利、使他們容易佔據女權主義事業的焦點,但這個問題完全可以通過每個關心女權主義事業的人(包括男性女權主義者自身)的自我調整來化解。

對第三個問題,我的回答是可以並且應該。真正的男性女權主義者自稱女權主義者,不是出於傲慢,而是出於誠懇的自我認知。同時,允許和鼓勵真正的男性女權主義者自稱女權主義者可以推動更多男性成爲女權主義者。

以上只是我自己的一點思考。這些個人思考帶着深重的、不可消除的個體經驗的烙印。雖然我遭受過種種性別歧視、性騷擾等,我依然是一個在男權社會中相對幸運的女人,從小有非常愛我支持我的父親,長大有愛我支持我的伴侶,有一個年齡尚小的兒子,他不一定順直,但如果他順直,我希望他有一個腳本能堂堂正正做人,而不必揹負洗不掉的男權原罪。也許是因爲我的這些個體經驗,令我在一些女權朋友看來對男權制度過於溫情。反躬自省,我不認爲我對男權制度有任何溫情。我恨男權制度。但我不恨男人(或更準確的說,我不會僅僅因爲一個人是男人而恨他)。男權與男人原則上是可以分開的:女人也往往參與男權制度對女性的迫害;而等到男權壓迫消亡的一天,男人依然會存在。以前看過一部關於美國黑人民權運動家詹姆斯·鮑德溫(James Baldwin)的紀錄片《我不是你的黑鬼》(I Am Not Your Negro),其中鮑德溫充滿尊重和愛地講起他十歲時的白人女老師Bill Miller:“肯定是因爲Bill Miller,在我恐懼顫抖的童年就早早來到了我的生命中,我從來沒有真正做到恨白人。雖然,上帝知道,我常常想殺掉其中不止一兩個(It is certainly because of Bill Miller, who arrived in my terrifying life so soon, that I never really managed to hate white people. Though, God knows, I’ve often wished to murder more than one or two)。”我對此心有慼慼:也許因爲我的父親、三土、兒子,還有不止一次在我命運關節點託舉或拉拔我的男性朋友、同事和前輩,我沒有真正恨過男人。我知道男權制度和它嬌慣縱容出的男人們很多時候喫人不吐骨頭;我完全理解受過更嚴酷的迫害的朋友們可能對以上問題跟我有不同的判斷;也許我的相對幸運使得我在理解這些問題時困在自己的認知盲區中。我的看法不一定全面,但它們確實是有着我這樣經歷的人的真誠思考。沒有哪一個人不是帶着自己的經歷去片面思考。只有我們都真誠表達,彼此努力理解對方的觀點,從而改進自己的認知,我們或許才都能更接近最合理的結論。我期待你們的批評。

最後,我其實對分享我自己的親密關係有很多顧慮。我們家一夫一妻、一兒一女,是特別“完美”的異性戀家庭。我常常擔心講述我們的家庭生活,是爲以異性戀爲準繩的意識形態(heteronormativity)添磚加瓦,構成對追求不同生活方式的朋友們的壓迫。比如,我不希望任何被催婚催生的朋友,被父母指着我和三土的家庭說,你看袁源和三土一家不是挺幸福的,爲什麼你不結婚,你不生孩子?我和三土的異性伴侶關係美好,並不意味着它值得所有人效仿,就像很多同性伴侶的關係也很美好,但可能沒有幾個催婚催生的父母親戚會要年輕人去效仿。所以倘若看到一對關係美好的有娃異性戀伴侶,就覺得這是應當效仿的常態,這種思路是很荒謬的。每個人都有權選擇對自己而言最舒適的生活,決定要不要親密關係、以及怎樣的親密關係。其實,我跟三土之間的關係美好,甚至都不意味着如果讓我重新過一遍人生,我會再做出一樣的選擇。如果我可以活一百次,我想換着花樣過一百種不同的精彩生活。反過來,下次我不選同樣的親密關係,或者告訴別人不必效仿我的親密關係,也並不意味着我這一次的選擇不是一個好的、有價值的、值得過的選擇。在我想清楚這點之後,我就沒有那麼害怕分享自己的生活了。好的異性戀關係不應該成爲所有親密關係的準繩,但它可以是萬花叢中的一支,是千萬種美好生活、美好關係中的一種。

當然,這在理想的、消除了男權壓迫的社會環境中,或許沒有人會反駁;但在異性戀敘事鋪天蓋地、其它生活方式遭到系統打壓的情況下,我們還有必要聊異性戀麼?我覺得還是有的。畢竟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是順直的,他們不可能等到消除了男權壓迫之後,纔去探索平等、美好的順直生活。所以,認真探索平等美好的順直生活的可能性,呈現在傳統性別腳本之外有吸引力、符合性別平等理念的順直生活,即便在當下也依然是有意義的,不應該自我靜音。真正應該抵制的,是對“霸道總裁愛上我”之類有毒異性戀敘事的複製,以及對不符合異性戀模式準繩的其它生活方式的系統打壓(我跟甘歌老師在之前一場題爲《女權主義VS婚育與母職》的對談中,對反婚、生育以及重新想象親密關係等一系列問題,有過更細緻的討論)。

終於完成了我漫長的內耗,我真的只是想順手轉發一下《是男性,是父親,也是女權主義者》。請讓我順手轉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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