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被美團投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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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就是那個你想到的美團。

沒錯,就是“又”被投訴了。

9月10日,美團剛投訴了我寫的《祥子累死在了車上》,給我扣了一頂我說了都可能違規的帽子。

纔剛過去一個多月,美團又投訴了我前天寫的文章《騎手公敵,報應來了?》,說我侵犯了他們的“涉企業商譽”。

互聯網大廠連續兩個月投訴我,我真是受寵若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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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被互聯網大廠投訴,又被扣了一頂巨大的帽子,爲保賬號,嚇得我趕緊承認了侵權,文章被刪,我以爲就沒啥事了。

誰知道這一次,美團大廠又來投訴我,欺人太甚!

我在文章《騎手公敵,報應來了?》中,確實兩次提到了美團。

一次是說,帝哥畢業後,輾轉在百度、美團和小米都工作過。

一次是說,“據他自己說,在美團做自控運營時,他牽頭制定了騎手管理處罰制度。”

這篇文章,根本就不是寫美團的,文章的目的也並非批評美團,我甚至還在文中爲外賣平臺辯護——

雖然帝哥參與的處罰制度確實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它絕對是外賣系統的組成部分之一,是外賣系統得以運行的必要條件之一。

之所以提到美團,不過是敘述需要。而且在評論區,甚至都沒有一個人提到“美團”這兩個字。

但是,我還是被美團投訴了。

給大家看看美團投訴的理由:

圖文及視頻中人物“帝哥"提及諸多內容存在主觀加工與事實不符。經覈實,當事人2015-2016年期間在美團外賣工作,職務爲“高級銷售運營專員”和“物流運營”,職級爲P2-1屬於基層員工,在其上有多個層級主管負責策劃和牽頭項目,根據同事反饋和其從事履歷覈對當事人並不負責"牽頭制定處罰制度",詳見律師函。

很明顯,這個投訴針對的是文中的這句話:

“據他自己說,在美團做自控運營時,他牽頭制定了騎手管理處罰制度。”

可,這個信息,並不像美團投訴我時說的,是“主觀加工”,而是有媒體信源的——

這個說法來自搜狐財經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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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不是記者了,沒法自己去調查,在沒有明顯邏輯漏洞、沒有其他可靠信源的情況下,我只能選擇相信媒體的說法。

當然,我也考慮到帝哥可能是給自己臉上貼金,他的“說法”也可能只是一個“說法”,所以我纔在他的說法前加了一句“據他自己說”。

我想,我已經儘自己最大的能力,對信息進行覈實,文字上儘量客觀、不帶偏見了,而且對外賣平臺也保持着理解的態度,對吧?

不去投訴信息源頭,卻抓着我一個轉引的不放,美團還真是勇敢呢。

有人可能說,人家搜狐財經說的是“某團”,你說的是“美團”,可要知道,我在《祥子累死在了車上》上,甚至連“美團”這兩個字都沒提,可還是被他們投訴了,說我是“惡意影射外賣員事件”。

現在,美團說帝哥在美團外賣工作時,是基層員工,上頭還有領導,並不負責“牽頭制定處罰制度”。

說實話,我願意相信美團的說法,可即使如此,這個投訴理由也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第一、美團只是說,處罰制度不是帝哥牽頭制定的,但並沒有說,處罰制度不是美團制定的。

如果美團承認處罰制度是他們制定的,那麼我引用說這個處罰制度是帝哥牽頭的,怎麼就侵犯美團的企業商譽了?

帝哥牽頭就侵犯了你們的企業商譽,別的美團員工牽頭就不侵犯,這是什麼道理?帝哥牽頭的侮辱性就這麼強?

第二、如果美團認爲處罰制度不是自己定製的,是我把別的公司制定的制度安到了美團頭上,那同樣讓人覺得莫名其妙。

正如我在文章中說的,處罰制度,本來就是外賣系統的組成部分之一,是外賣系統得以運行的必要條件之一,它不過是一箇中立的制度罷了。

就算我把一箇中立的制度錯安在了美團頭上,怎麼就侵犯你們的企業商譽了?難道你們美團也認爲這種處罰制度是什麼傷天害理、骯髒不堪、見不得人的東西嗎?要急於撇清和它的關係?

如果你們這樣認爲,那你們爲什麼也在用這種處罰制度呢?如果你們不這樣認爲,爲什麼又要投訴我?

還是說,只准你們用,不許別人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我自己就是美團的忠實用戶,點外賣、出去喫飯、買火車票、訂酒店,我都是用的美團。

而在寫作層面,對於大廠、民營經濟、資本家,我向來是充滿了理解和尊重,就在美團投訴的《騎手公敵,報應來了?》裏,我也還在說,罵資本最容易最安全。

我知道,美團根本不care我是誰,可面對美團的一再投訴,我在情感上多少還是有點失落的。

而更多的是害怕,這種投訴,要麼承認侵權刪文,要麼等待平臺審覈,可是如果平臺審覈侵權,我就可能被短期或永久關小黑屋。

你用它的產品,理解它的處境,但它卻要你死!

說實話,做這個號,本來就舉步維艱,大部分時間入不敷出,接點廣告就被罵,寫點啥啥就被嘎。萬萬沒想到,想說兩句真話,不但要面臨那啥的限制,現在還要受到資本的威脅。

雖然我一個人弱小,但面對大廠,即使必輸,我也是有兩根硬骨頭在的。

雖然我人微言輕,但是在大廠的逼迫下,我也有說不的權利和勇氣。

沒有人該被這樣仗勢欺人地威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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