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道平:人有先天知識嗎?(上)

一.問題 本文是介紹Egginton(2023)系列文章的第二篇。題目是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是理解康德哲學和Egginton(2023)的關鍵之一。 回答這個問題,多數中國人會斷然回答:沒有!你看到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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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

本文是介紹Egginton(2023)系列文章的第二篇。題目是一個問題,這個問題是理解康德哲學和Egginton(2023)的關鍵之一。

回答這個問題,多數中國人會斷然回答:沒有!你看到過一生下來就會說話,或者就認識顏色、方位、數字等等的嬰兒嗎?當然沒有。人的一切知識都是後天學來的。

再提另一個問題:如果有一部PC,它有先進的硬件系統,像24核的Intel 19 CPU, 64 G DDRS高速內存,20 T SSD巨大存儲硬盤,Nvidia最先進的顯卡,大屏幕OLED顯示器 ……,等等,但沒有裝上BIOS(基本輸入/輸出系統)或者UEFI(統一可擴展固件接口),也沒有裝OS(操作系統), 您買不買?

所有人的回答都會是:不買,白送也不要。因爲它毫無用處,放在家裏徒然浪費空間。沒有BIOS/UEFI就無法啓動PC,裝不上任何應用軟件,無法接受命令或輸出結果;沒有OS就不能對外界輸入指令作解讀、分配資源、控制輸入、輸出、聯網等設備,PC的硬件當然也無法執行指令。

大家想一想,上面兩個No的回答是不是隱含矛盾?

計算機是人腦一小部分功能的模擬、增強。要使得這種人腦模擬的功能能夠運作,除了種種電子硬件,如CPU,記憶體,存儲器等,就得在使用之前先安裝固件、軟件,使得它能夠接受外界輸入的信號、指令,經過固件、軟件的解讀,通過應用軟件交給硬件處理,最後還得靠事先裝好的OS、BIOS控制輸出,在屏幕、揚聲器、打印機等設備上表達出來。

只具有人類大腦一小部分功能的計算機都得有“先天”— 在使用之前就裝好的 — 部分才能工作,功能多得多的大腦反而只有腦結構“硬件”而無“軟件”,這種想法是不是太武斷了?

二.從“白板說”到“反映論”

上節設想了“多數中國人”對問題的回答,並沒有把對先天知識的否定看成中國文化的屬性。否認有先天知識的理論出自於西方。早在古希臘就有人提出這種觀點,稱爲“白板說”(tabula rasa)。就是說人生於世,大腦就像一塊白板,所有知識都來自後天的感知或感官體驗。外界的知識就像我們寫黑板那樣,一一寫在那塊“白板”上。西方對這種觀點論述最完整的是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他在其名著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Locke 1977)用了很多篇幅來宣揚“白板說”,雖然他的用詞不是“白板”而是“白紙”。哲學上把感知、感覺的過程稱爲“經驗”, 而把這種主張一切知識來自經驗的理論稱爲經驗主義認識論(empiricist epistemology )。

我之所以提到“多數中國人”如何回答,是因爲當代各國學界,經過從康德(Immanuel Kant 1724-1804)到喬姆斯基(Noam Chomsky 1928 – )等人的澄清、批判,已經無人再堅持“白板說”,雖然還有試圖挽救經驗主義認識論的種種曲折方案。因爲康德等人的分析指出,“白板說”從邏輯上就不成立,事實上也得不到驗證。但中國社會經過從列寧到毛澤東的大力提倡和從小灌輸,所謂認識論的“反映論”還是被多數人所信奉,以爲顛覆不破。

“反映論”,如列寧說的,就是“我們的感覺、我們的意識,只是外部世界的映象”(列寧 2012, p.65)。毛澤東說,“人的正確思想是從哪裏來的?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不是。是自己頭腦裏固有的嗎?不是。人的正確思想,只能從社會實踐中來,只能從社會的生產鬥爭、階級鬥爭和科學實驗這三項實踐中來”(毛澤東 1999, p.320)。毛連“實踐”一詞的意義都弄錯了。“實踐”,英語是practice,德語是Praxis, 指的是在人的活動中運用某種知識、理論的過程,不是通過活動獲得知識,不是傳統文化說的“格物致知”。按照毛的說法,“實踐”就只有對象而沒有工具 — 一塊一無所有的“白板”用什麼去“實踐”?王陽明(1472-1529)曾經坐在竹子前“格”一叢竹子,坐了七天,一無所知,嘆了一口氣,廢然終止。失敗的原因是他只有觀察,沒有“格”— 用現代語言來說,就是分析、綜合、推理、假設、驗證等等 — 竹子的工具,沒有一套已經存在的理論,當然只能做無用功。

本文上篇簡要介紹康德在這個問題上的學說。康德的論述非常嚴密,極爲晦澀,不時還有脫離了語境、看上去就互相矛盾的陳述。本文的介紹只能是概述,已經沒有了他的嚴密性。下篇則主要介紹喬姆斯基的學說。他的論證通俗易懂。

三.《純粹理性批判》論先天(a priori)知識

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的一部分,就是論證先天知識在認識中不可或缺。本文只能作極其簡要的介紹。

我們要獲得知識,當然離不開感官的作用。感官接受來自外界的信息,形成經驗對象的表象 — 注意這個概念,“表象”的意思並不是如很多文獻望文生義地亂說那樣, 指“表面現象”,而是指認識對象在人的思維中的表達,英語是representation,德語是Repräsentation;在這個術語中,“表”是動詞性的“表現”、“表示”、“表達”,絲毫沒有形容詞性的“表面”,“表層”之類的意義。— 這就是知識了嗎?當然不是。這些表象只是一堆沒有內在秩序的印象,比如軟硬、亮度、外形、大小、氣味、聲音……等等。這些都是零散的、個別的,沒有普遍性;各種表像之間也沒有建立起關係。因此,僅僅靠這類表象,還形成不了概念。因爲概念是抽象的、普遍的。

要形成認識,人必須給這些表象建立起秩序來,以形成具體的概念。那些給經驗對象建立秩序的知識,就是先天的知識。

康德提出人有一套先天認知系統,包括時空直覺,形式邏輯,先驗邏輯等等,使得我們能對感官刺激形成的表象加以整理,以形成認識對象的概念。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範疇(category)系統,我們將那套範疇加之於經驗對象,結合人的空間、時間直覺等等,開始認識的第一步。康德的先天範疇系統總共有四類,每類三個,其中有量的範疇、質的範疇,關係的範疇和模態的範疇。比如量的範疇三種:單一性、多數性、全體性; 質的範疇包括實在性,否定性,限制性,等等(康德 2004,p.71-72)。“範疇就必然地、先天地和對象相關,因爲一般說來只有藉助於範疇任何一個經驗對象才能被思維” (同上,p.85)。沒有範疇,連對象的思維都不可能,更不用說認識了。範疇是普遍的,普遍性無法從物、存有中取來(同上,p.473), 因爲感官獲得的表象都是個別的。

人的知識,在很大程度上要用邏輯上的“判斷”(judgement)這種形式來表述。康德的四類十二個範疇,就對應於邏輯上四類十二種判斷。比如量的範疇就對應於全稱、特稱、單稱判斷,質的範疇對應於肯定、否定、無限判斷, 等等。依靠範疇,我們給經驗對象建立了概念;依靠判斷,我們表達了概念之間的關係。這樣,我們從經驗對象獲得的雜亂無章的種種表象,就有了秩序,成了知識。比如說,判斷“鳥是會飛的動物”,人的認知系統將範疇“全體性”加之於所見到的鳥 — 有時是單一的一個鳥,有時是多數的一羣鳥 — 之上形成了“鳥”這個概念,然後使用這個概念(結合其他概念如“飛”,“動物”等)作出判斷。這個判斷就表達了一種知識。

人的這部分認識能力,稱爲“知性”(德語Verstand,英語 understanding), 知性不是廣義理性的全部內容。知性是“對感性直觀對象進行思維的能力”(同上,p.52),是將感官表象構成概念,並將其結合起來形成判斷的能力。高一層次的是狹義的理性,指涉及抽象思維、邏輯推理和理解普遍原則的能力的認知過程。知性只能把來自現象的、雜亂無章的種種表象構成概念,而理性則把這些知識統一、貫通起來,是“使知性規則統一於原則之下的能力”(同上,p.263)。人的認識是一個複雜過程,怎麼可能僅僅是經驗對象的反映、複寫?

說了半天抽象理論,未免太“康德”了 — 康德或喬姆斯基都只講理論,很少舉例說明。我們則需要例子來聯繫理論,把握理論。下面來舉一例。

我們知道,一個物體有顏色,是因爲物體對可見光的反射、吸收、干涉被人感知。決定顏色的主要因素是光的波長。可見光的波長大致在380-750納米之間(有個體差異)。那麼請問,這橫跨370納米的可見光光譜,有多少種顏色?

如果單純以人的視覺“硬體”來決定的話,人類可以辨別1000萬種顏色 — 注意,不是1000種,是1000萬種(Judd et al 1975, p.388)。人類可以感受到的顏色包括可見光光譜中的顏色,以及光譜中顏色的混合。有把握地說,我們很少有機會可以多次見到完全一樣的顏色。嚴格地說,幾乎每次見到的顏色都是個別的、特殊的;即使是同一物體的顏色,在不同時間、不同地點,由於光照強度、角度的不同,顏色其實也並不完全相同。

但是,區別這麼多顏色不僅對人類毫無意義,而且是無法忍受的負擔。如果人類真的僅僅是根據物體所反射的光的波長、強度、角度,以及人視覺系統的可接受性等等來分辨色彩的話,人類早已不復存在,因爲人無力負擔、處理如此複雜的信息,而“顏色”只是人腦處理的信息的極小一部分。進一步說,我們見到一個物體的顏色,並不是每次都完全一樣,憑什麼就能斷定我們見到的是同一個物體(Eggington 2023中有這類問題的有趣討論)?

因此人類依靠比較—康德稱之爲“經驗的類比”(康德2004,p.165),將所接受到的顏色按照“近似”原則歸類成10多種,給我們感官獲得的印象以秩序,形成顏色的概念,如“紅”、“橙”,“黃”等等。這種按照特徵近似歸類的能力,就是無法從經驗中學得的先天知識。請問,有誰教過孩子“這個橘子的顏色和昨天給你的橘子的顏色有點不一樣,但你不要區別,把它們看成是同樣的橙色就可以了”?即使在科學研究和工業生產之中,人類也不得不限制顏色命名的數量。國際色彩委員會和美國國家標準局(ISCC-NBS)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建立的色彩命名標準,也只規定了267種顏色名稱。也就是說,在人能夠分辨的顏色之中,平均37453.18種,纔有一個名稱(同上,p.388-389)!

由此可見,把人類的認知看成僅僅是認識對象在人的認知“硬體”上的塗抹,複寫,像列寧說的那樣,就最多可能有1000萬種不同的顏色“反映”在人腦上,那就需要最多1000萬個顏色名稱,是多麼武斷、膚淺、無知、可笑、荒唐!博爾赫斯(Jorge Borges 1899-1986 )的小說“博聞強記的富內斯”(Borges 1989, p.131-137)中的主人翁就是因爲記憶力超強、能記住經驗到的每一個細節而失去了抽象概括的能力,生活痛苦不堪。“思維是忘卻差異,是歸納,是抽象化”(同上,p.137) — 這是本系列第三篇文章要介紹、討論的內容。

順便提一個與本文無關的話題:你認爲不同的人感知到的同一種顏色,是一樣的嗎?你感受到的紅色是不是和我感受到的一樣?有什麼標準可以判定?

給感官獲得的表象建立秩序,沒有任何一個哲學學派會否認,否則感官獲得的一大堆表象,雜亂無章,根本形成不了知識。爭論在於,這套範疇從何而來?

經驗主義者如洛克認爲,這些範疇仍然是人從感覺中抽象、概括來的。本文下篇還要提到,皮亞傑(Jean Piaget 1896-1980)有改頭換面類似於洛克的理論。然而,這些範疇並不是實體而只是關係,無法直接“寫上”人的大腦。人憑什麼能夠抽象出這些範疇?如果真是如此,那還得依靠一套工具,像歸納法之類。比如說,今天我看到三個人,明天見到一個人,我就明白了事物有“單一”和“衆多”之分。

但這就陷入了死循環!人們要問,那歸納法等等又是從哪兒來的?這就如西方有古人曾經認爲,地球是被一隻大烏龜馱着的,纔沒有落入虛空。有人問,那大烏龜又怎樣不落到虛空中去?回答是,它被另一隻更大的烏龜馱着。

因此,從認識邏輯上來說,先於任何認識的一套認知系統,是不得不存在的。這就如電腦的BIOS,OS,不得不在使用之前預先裝入。用諾獎獲得者、奧地利著名生物學家勞倫茲(Konrad Lorenz, 1903-1989)的話說,就是“先天知識不僅不是學來的,而且必須在任何個體學習之前就存在,否則學習無法進行”(Lorenz 1967, p.44)。

其實“反映論”已經認識到必須說明有關經驗對象的秩序的來源,也明白洛克的解決將導致無窮倒退。於是含糊地說什麼,人的認識並不是客觀現實作用於人腦的消極的、被動的產物,而是在人與客觀世界相互作用的實踐過程中產生的,等等,卻始終說不出一個空白的大腦如何“實踐”, 說不出“互相作用的實踐”過程中,人的什麼因素起了作用:是生物性的結構還是意識,是“硬件”還是“軟件”?更不會回答下面的問題:如果是“硬件”的話,如何才能打破洛克“無窮烏龜馱地球”式的困境?因此那是一種不含有效信息、既無法驗證、又無法否證,唯一目的是用來搪塞公衆的廢話。問題是,如果老老實實承認人有先於經驗的知識,雖然邏輯上自洽了,卻會動搖作爲它們理論基礎的一些命題如“物質決定意識”或“存在決定意識”,理論整體就要垮塌,不得不採取回避的態度。作爲一種政治實踐的理論,可以迴避它回答不了的問題,可以掩蓋內在矛盾,可以強行推行一種不合邏輯、不合科學的學說;作爲我們自己安身立命的理論基礎,就容不得含糊,容不得迴避、容忍矛盾,否則就是自我欺騙。

但是,康德強調指出,先天的認識“軟件”,如果缺乏經驗的對象,毫無用處,就如裝好所有固件、軟件的PC,如果不用來處理具體問題,等於廢物一樣。只有在與感覺材料結合的情況下,才能形成具體的知識。這就和康德之前的理性主義有根本區別。有些學派就不承認經驗對象的作用。比如柏拉圖(Plato, 427-348 BC)就認爲所有的知識都是先天就存在的,人不過是“喚醒”它們而已。

這就顯示了範疇系統和形式邏輯不同。形式邏輯不管有無經驗的內容,只關心推理形式。形式上對了,實質是不是對,不是形式邏輯所關心的。比如說,推理“貓屬於犬科,小黑是一隻貓,因此小黑屬於犬科”,這個推理的大前提錯誤,結論錯誤,但推理形式沒有錯,不能判定爲邏輯錯誤。 “既然普遍邏輯抽掉了知識的一切內容,那麼留給它做的就只剩下一件事,就是對概念,判斷和推理中知識的單純形式作分析性的闡釋,並由此建立起一切知性運用的形式規則”(康德 2004,p.135)。 人類的先天的形式邏輯只能達到這種程度。

範疇離開了經驗內容,一無所述。比如模態的範疇,可能性-不可能性,離開了經驗對象,什麼也沒有說,無所謂對也無所謂錯,沒有建立任何概念。 “純粹知性的原理只有經驗性的運用,決沒有先驗性而的運用”(同上,p.224)。甚至說過,缺乏了經驗對象,“範疇的單純的運用事實上就根本不是什麼運用”(同上,p.244), “它們就完全沒有客觀有效性,而只不過是遊戲” (同上,p.218)。

概括一下以上所述:人具有先天的時空直覺,先天的形式邏輯,先天的範疇等等。經驗對象給人的認識提供質料(matter),先天的直覺、先天的邏輯、範疇給感覺到的質料建立秩序形成了知識。“因此在我們稱之爲自然的那些現象上的秩序和合規則性是我們自己帶進去的,假如我們不是本源地把它們、或者把我們內心的自然放進去的話,我們也就不可能在其中找到它們了。 因爲這個自然統一性應當是一種必然的、亦即先天確定的結合諸現象的統一性”(同上,p.130)。通過以上的解說,康德這些詰屈聱牙的文字,應該比較好懂一些了。

“白板說”、“反映論”的錯誤,首先是邏輯上不成立,其次纔是經驗上被否證。Hornstein(2005)說,把一切知識的來源歸之於經驗對象的經驗主義認識論的最大問題,就是無法解釋我們意識、信念的結構如何才能從經驗對象的結構中獲得,因爲那些結構在經驗對象給予我們的單獨一個個的刺激中並不存在!

讀到這裏,估計讀者馬上就要反對:康德說邏輯是先天的,我們不是到中學才學基本邏輯嗎?不是有人一輩子都沒有學過邏輯嗎?很多人學了邏輯還經常在論證中不顧邏輯嗎?— 不得不說,在日常生活中,邏輯錯誤真是太多了 — 邏輯怎麼能是先天的知識?有人連“邏輯”這個詞都沒有聽說過呢。

對這些問題,如果沒有明確的回答,這篇文章也就不必寫了。這些問題,在下篇都有解答。在目前階段只要想一想:給從感官獲得的表象建立秩序,是不是認識的必要?要建立秩序,是不是需要一套已經存在的規則?就比如是不是先要一套法律,然後才能執法?

參考文獻:

Egginton, William(2023), The Rigor of Angels: Borges, Heisenberg, Kant, and the Ultimate Nature of Reality.Pantheon Books, New York,NY., USA.

Hornstein,Norbert(2005), “Empiricism and Rationalism as Research Strategies”. In James McGilvray(2005),p.145-163.

Judd, Deane B.; Wyszecki, Gunter (1975),Color in Business, Science, and Industry. John Wiley & Son, New York , NY., USA.

Kant, Immanuel (1990),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Translated by J.M.D. Meikleijohn. Prometheus Books. Buffalo, NY., USA.

Locke, John (1977), An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David Campbell Publishers Ltd.London, UK.

Lorenz, Konrad(1967), Evolution and Modification of Behavior.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Chicago, IL.,USA.

McGilvray(2005),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Chomsk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UK.

康德(2004), 《純粹理性批判》。鄧曉芒譯自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 Felix Meiner, Hamburg, Germany 1956/1976。人民出版社,北京。
(附註: 本文《純粹理性批判》的中譯,幾乎完全來自鄧曉芒的這個譯本,只有極個別容易引起誤解的譯文作過一、兩個字的調整。)

列寧(2012),《列寧選集》第二卷。中共中央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著作編譯局編輯。人民出版社,北京。

毛澤東(1999), 《毛澤東文集》第八卷。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人民出版社,北京。

作者投稿

華夏文摘第一七四六期(cm092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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